中国IDC评述网06月24日报道: 网络,之于文人来说,是展示才华、寄托情思的平台;之于每天忙碌奔波的工作一族来说,除了利用其进行工作上的交流之外,更是休闲娱乐的良好场所。基于网络互动性、虚拟性、低成本、方便性等特性,逐渐形成一个特殊的文化环境,即网络亚文化,最初见于“黑客”的网络“客文化”也应运而生。
“切客”,源于英文checkin,原指签到,借读音成为一种时尚,现在最为常见的就是微博,拍照、上传、评论,即时发表自己的意见、想法。“粉客”,专业发帖人,即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“职业粉丝”,他们的任务是去热门网站发帖子,为明星制作个人网页、博客,扩大明星的影响力。另外,还包括博客、播客、微博客、维客、红客、换客、试客、晒客等。
文化的形成,需要一定的政治经济技术基础,网络的文化亦如此,究其原因,可分为如下几点:
(1)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,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皆可在网络上传播,极大地吸引了网民“研究”网络的兴趣。所谓“理论产生于实践”,在不断地进行网络活动的过程中,各种“客”也随之而产生。
(2)民众“人权”观念增强,对于意见的表达意愿日益强烈,而现实环境限制了民众表达意愿的权利与途径,传统媒体难以满足民众表达意见的需求,而网络的简便、快捷则正弥补了这些缺陷。民众更愿意接触网络而不是受种种限制的传统媒介,从而构成了网络文化的主要群体。
(3)基于网络本身互动性、虚拟性等各种优点,使得民众有了一个“宣泄”的平台。如上文的“切客”,人们往往对于所见都会有一番感悟,而受制于“记忆曲线”,事后大抵对当时的想法也记得不确切了,借助于手机网络等便捷的方式,拍照、评论则成为“即时抒情”最为有效的方式。
环境产生思想,有环境就会有思想,各种思想意识形态混合起来即形成了文化。网络虚拟环境下,匿名似乎为网民提供了一块“免死金牌”,在这个保护伞的庇护下,人们不再如现实生活中处处“伪装”,得以自由表达思想,互相传递信息,追求自我突破,精神需求得到极大满足,但同时,网络亚文化下的网络道德文化却没有及时形成。
“黑客”从最初带有褒义的高水平程序设计专家,慢慢变为肆意攻击网络窃取他人资料的反面角色。“切客”、“博客”中也不时出现辱骂等不和谐现象。这不禁让人追问:网络到底是一个积极的平台还是一个引人“堕落”的祸首,网络道德一词被提及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。所谓网络道德,即要求网民遵守网络行为规范,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网络文化,反对网络暴力,支持网络文明,逐渐形成和谐的网络道德文化。只有各种“客”们增强道德意识,才可以进一步促进客文化更加丰富多彩,从而使得整个网络文化更好的满足“客”的各种需求。